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商调旗外在编人才来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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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拟向旗外机关事业单位商调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方式为“一事一议”。
一、工作岗位
(一)公务员岗位若干,工作单位为苏木镇、旗直单位。
(二)事业单位岗位若干,工作岗位为苏木镇、旗直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拥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中级职称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参公)须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
(二)以下人员不得调入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三、具体原则
(一)统筹安置原则。调入人员按身份性质对等安排工作岗位。
(二)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拟商调的人员中,对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拥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岗位安排,可充分征求个人意愿。
四、其他事宜具体程序及其它未尽事宜,均由工作人员通过“一对一”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477--6622209 15947727080
简历投递邮箱:hjqzzbrcb@163.com
